□記者陳沛實習生雷丹通訊員張國鋒
  本報訊 近日,洛陽市西工區紗廠南路一小區物業保安部經理餘某,發現小區內有一些已落滿灰塵的自行車和簡易電動自行車長時間無人使用,便將這些車挪為己用。但他“推走了”這些自認為“沒有人要”的自行車的行為,卻給自己招來了“牢獄之災”——餘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處以治安拘留。
  11月10日上午,一位市民報案稱某小區保安將小區內停放許久的兩輛自行車輛給“推走了”,而不久後,該居民發現小區保安餘某和其兒子騎用這些車輛遂進行報案。接到報案後,西工派出所民警立即著手進行調查。經調查,市民反映情況屬實,民警將餘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瞭解情況。據餘某介紹,他在執勤期間,看見小區門口和小區內有一部分自行車和電動車長期無人使用,“灰都落得老厚一層,肯定都是沒人要了”。
  餘某認為,與其讓這些車停放在那裡,不如推走自己使用。於是他便將小區內的兩輛自行車推進地下室,“修了修,自己用了”,同時被推走的還有放在小區門口的一輛“無主”電動車,“我用鑰匙把鎖別開,平時就自己和熟人一起使用。”
  “我推的都是沒人要的車,這能有啥事啊?”直到民警將他帶到派出所,餘某仍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有哪裡不對。民警解釋說,餘某盜用小區內的無主自行車,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占,“‘非法侵占罪’一般涉及金額較大,而此案兩輛舊自行車價值很低,因此按照盜竊處理較為合適”。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對於餘某所謂“沒人要”的電動車,因在此處停放的時間不長,不能判斷為無主之物,餘某擅自“推走”的行為已涉嫌盜竊。
  最終,餘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處以治安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原標題:小區保安涉嫌盜竊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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